许昌蓝天保卫战: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方案解读

元描述: 深入解读许昌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方案,涵盖产业结构优化、能源结构调整、交通运输结构升级、面源污染治理、多污染物减排等重点内容,并分析方案的实施路径和未来展望,为许昌市打造蓝天白云、清新空气提供参考。

引言:

空气质量是城市发展的重要指标,也是人民幸福生活的重要保障。近年来,许昌市积极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取得了显著成效。为了持续改善空气质量,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许昌市政府发布了《许昌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方案》,该方案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核心,以“降低细颗粒物(PM2.5)浓度”为主线,以“减少重污染天气”为重点,提出了33条重要举措,涵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优化调整、面源污染防治、多污染物减排等各个方面。本文将对该方案进行详细解读,帮助读者深入了解许昌市空气质量改善的具体举措和未来展望。

优化产业结构:促进产业绿色发展

种子关键词: 产业结构优化

许昌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方案将“优化产业结构”作为重要抓手,旨在通过淘汰落后产能、推动产业集群升级改造、壮大绿色环保产业等措施,促进产业绿色发展,为改善空气质量奠定坚实基础。

1. 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发展:

方案明确提出,严格落实国家和河南省“两高”项目相关要求,严禁新增钢铁产能。 这意味着许昌市将严格控制高污染、高能耗项目的建设,避免因新增产能带来的环境污染问题,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提供有力支撑。

2. 加快淘汰落后过剩低效产能:

方案要求,严格落实国家、省产业政策,逐步退出限制类涉气行业工艺和装备,实施落后产能动态“清零”。具体措施包括:2024年年底前完成长葛市钢铁企业1200立方米以下炼铁高炉和步进式烧结机淘汰工作;加快淘汰长葛市钢铁行业独立热轧工序;2025年10月底前,推动年产能为6000万标砖的D级企业全部淘汰退出或达到C级及以上绩效分级水平,等等。

3. 重点推进传统产业集群升级改造:

方案指出,各县(市、区)要结合辖区内产业集群特点,以铸造、再生金属、耐火材料、家具制造、人造板制造、工业涂装等产业集群为重点,制定重点涉气产业集群发展规划和专项整治方案,通过关停淘汰、搬迁入园、就地改造等措施,提升产业集群绿色发展水平。

4. 加快壮大绿色环保产业:

方案鼓励发展环保装备与服务产业,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加大绿色低碳技术应用推广力度,实施生产工艺深度脱碳、工业流程再造、电能替代改造、二氧化碳回收循环利用等技术示范工程。

优化能源结构:加快能源绿色低碳发展

方案着力优化能源结构,着重发展清洁能源,合理控制煤炭消费总量,持续开展燃煤锅炉关停整合,推动实施工业炉窑清洁能源替代,持续巩固清洁取暖改造成效,实现能源结构的绿色低碳转型。

1. 大力发展清洁能源:

方案提出,有序推进新能源开发利用,开展“光伏+”公共建筑屋顶提速行动,推动建设一批规模化开发项目。到2025年年底,力争光伏发电等新能源装机达到270万千瓦以上,可再生能源发电量达到30亿千瓦时以上,规上非电煤炭消费量较2020年实现负增长,外引输气能力达到8亿立方米,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提高到16%以上,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7%以上。

2. 合理控制煤炭消费总量:

方案要求分解下达规上工业非电行业煤炭消费控制指标,确保完成省下达的“十四五”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对新(改、扩)建用煤项目实施煤炭等量或减量替代,替代方案不完善的不予审批。全市原则上不再新增自备燃煤机组、不再新建除集中供暖外的燃煤锅炉,鼓励自备燃煤机组实施清洁能源替代。

3. 持续开展燃煤锅炉关停整合:

方案要求全面淘汰35蒸吨/小时及以下的燃煤锅炉及茶水炉、经营性炉灶,基本淘汰储粮烘干设备、农产品加工等燃煤设施。加快推动许襄供热长输管线建设,充分发挥热电联产电厂的供热能力,2025年年底前,对30万千瓦及以上热电联产电厂供热半径30公里范围内具备供热替代条件的燃煤锅炉和落后燃煤小电机组(含自备电厂)进行关停或整合。在保障电力、热力可靠供应的前提下,稳妥有序推进城区煤电机组“退城进郊(园)”,加快等容量替代民生热电工程建设,2025年迎峰度夏前建成运行。

4. 推动实施工业炉窑清洁能源替代:

方案要求全市不再新增燃料类煤气发生炉,新(改、扩)建加热炉、热处理炉、干燥炉、熔化炉原则上采用清洁低碳能源。2024年年底前,分散建设的燃料类煤气发生炉完成清洁能源替代或采用园区(集群)集中供气、分散使用方式。2025年年底前,使用高污染燃料的加热炉、热处理炉、干燥炉、熔化炉改用清洁低碳能源,淘汰不能稳定达标的燃煤锅炉和以煤、石油焦、渣油、重油等为燃料的工业窑炉。

5. 持续巩固清洁取暖改造成效:

方案要求全市平原地区散煤基本清零,稳妥推进禹州市、襄城县等山区村庄散煤清洁能源替代。加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理,禹州市、长葛市、鄢陵县、襄城县结合清洁取暖提质工程建设运行情况,2024年10月底前,依法将完成清洁取暖改造的区域划定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依法整治违法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行为,防止散煤复烧;对予以保留的洁净型煤生产企业加强监管,严禁向禁燃区内销售供应洁净型煤。

优化交通运输结构:大力发展绿色运输体系

方案通过持续优化调整货物运输结构、加快提升机动车清洁化水平、强化非道路移动源综合治理、全面保障成品油质量等措施,促进交通运输结构绿色转型,减少交通运输带来的大气污染。

1. 持续优化调整货物运输结构:

方案要求大宗货物中长距离运输优先采用铁路运输,短距离运输优先采用封闭式皮带廊道或新能源车。到2025年,集装箱公铁、铁水联运稳步增长并完成省级下达的目标任务,市内水路货运量力争实现零的突破,力争全市公路货物周转量占比较2022年下降10个百分点,焦炭等大宗物料清洁运输比例达到80%。加快推进“公转铁”“公转水”,充分发挥既有线路效能,推动共线共用和城市铁路场站适货化改造。

2. 加快提升机动车清洁化水平:

方案要求除特殊需求的车辆外,全市党政机关新购买公务用车基本实现新能源化。在火电、钢铁、煤炭、焦化、水泥等行业和物流园区推广新能源中重型货车,发展纯电动、氢燃料电池等零排放货运车队。2025年年底前,除应急车辆外,全市公交车、巡游出租车和城市建成区的载货汽车(含渣土运输车、水泥罐车、物流车)、邮政用车、市政环卫车、网约出租车基本实现新能源化;淘汰采用稀薄燃烧技术的燃气货车和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加强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监管。

3. 强化非道路移动源综合治理:

方案要求严格实施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第四阶段排放标准。扩大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范围,提升管控要求,将铁路货场、物流园区、港口、工矿企业、施工工地等机械高频使用场所纳入禁用区管理,禁止使用排气烟度超过Ⅲ类限值和国二及以下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持续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定位装置安装联网。

4. 全面保障成品油质量:

方案要求加强油品进口、生产、仓储、销售、运输、使用全环节监管,按年度组织开展非标油专项联合执法行动,全面清理整顿自建油罐、流动加油车(船)和黑加油站点,坚决打击将非标油品作为发动机燃料销售等行为。

强化面源污染治理: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

方案将面源污染治理作为改善空气质量的重要环节,着重强化扬尘污染防治、提升矿山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水平、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强化烟花爆竹污染管控、开展餐饮油烟、恶臭异味综合治理,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

1. 深化扬尘污染防治:

方案要求严格落实扬尘治理“两个标准”要求,将扬尘污染防治费用纳入工程造价。强化备案公示、施工围挡、物料覆盖、湿法作业、车辆冲洗、地面硬化、密闭运输、在线监控、立面封闭、渣土处置等“十个百分之百”精细化管理措施落实。到2025年,城市建成区主次干道机械化清扫率达到90%以上,大型煤炭、矿石等干散货码头物料堆场基本完成抑尘设施建设和物料输送系统封闭改造。

2. 提升矿山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水平:

方案要求新建矿山原则上要同步建设铁路专用线或采用其他清洁运输方式。新(改、扩)建矿山按照绿色矿山要求建设和改造;存量矿山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等有关要求,对限期整改仍不达标的矿山依法关停。推动砂石骨料行业开展装备升级及深度治理,严格落实矿石开采、运输和加工过程防尘、除尘措施,实施清洁化、智能化、绿色化改造,提升清洁生产水平。

3. 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

方案要求因地制宜推进秸秆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和原料化利用,提高秸秆还田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完善秸秆收储运体系。到2025年,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3%以上。完善“网格化”监管体系,运用“蓝天卫士”等视频监控技术强化日常监管,落实秸秆禁烧目标责任考核和奖惩制度。

4. 强化烟花爆竹污染管控:

方案要求严格落实烟花爆竹管理规定,强化日常源头管控,深入开展烟花爆竹“打非”专项行动,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时段的巡查防控力度,严厉惩处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及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5. 开展餐饮油烟、恶臭异味综合治理:

方案要求严格餐饮服务单位设立选址审查,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禁止新(改、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产生油烟的餐饮服务单位应全部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并定期清洗维护,对位于城市建成区的大型餐饮服务单位应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在线监控装置,对位于城市环境敏感区的中、小型餐饮服务单位限期安装自动监控装置,实时监控油烟达标排放和净化装置正常运行情况。

加强多污染物减排:切实降低排放强度

方案旨在通过实施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替代、加强VOCs全流程、全环节综合治理、推进重点行业污染深度治理、开展低效失效污染治理设施排查整治、稳步推进大气氨排放控制等措施,从源头上控制污染物排放,切实降低排放强度。

1. 实施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替代:

方案鼓励引导企业生产和使用低VOCs含量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严格执行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VOCs含量限值标准,建立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每年夏季对生产企业、销售场所、使用环节进行监督检查。持续加大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低(无)VOCs含量原辅材料替代力度。

2. 加强VOCs全流程、全环节综合治理:

方案要求按照应收尽收、分质收集原则,将无组织排放转变为有组织排放集中治理。以化工、工业涂装、医药、包装印刷等行业领域为重点,安全高效推进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分类推进储罐综合治理、装卸废气收集治理、敞开液面逸散废气治理、加油站油气综合治理、有机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升级改造等重点工程。

3. 推进重点行业污染深度治理:

方案要求全市新(改、扩)建火电、钢铁、水泥、焦化项目要达到超低排放水平。2024年11月底前,水泥、焦化企业完成有组织和无组织超低排放改造;2025年9月底前,钢铁、水泥、焦化企业力争完成清洁运输超低排放改造。持续推进铸造、耐火材料、有色金属再生等工业炉窑深度治理,实施陶瓷、生活垃圾焚烧、生物质锅炉等行业提标改造。

4. 开展低效失效污染治理设施排查整治:

方案制定低效失效治理设施排查整治方案,重点对涉工业炉窑、燃煤、燃油、燃生物质锅炉以及涉VOCs行业,开展简易低效失效大气污染治理设施排查整治。2024年9月底前完成排查工作,对于能立行立改的问题,督促企业抓紧整改到位;确需一定整改周期的问题,明确提升改造措施和时限。

5. 稳步推进大气氨排放控制:

方案以生猪设计年出栏量1万头以上、蛋鸡设计存栏量20万羽以上、肉鸡设计年出栏量100万羽以上的大型规模化畜禽养殖场为重点,全面排查养殖场现状以及氨排放控制等设施建设运行情况,建立养殖场基本情况台账。推广氮肥机械深施和低蛋白日粮技术。到2025年,大型规模化养殖场大气氨排放总量比2020年下降5%。加强氮肥行业氨排放治理,强化电力、钢铁、焦化、水泥、建材等重点行业氨法脱硫脱硝氨逃逸防控。

完善制度机制:提升大气环境管理水平

方案通过实施城市空气质量达标进位、积极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深入开展企业绿色化改造等举措,完善治理机制,提升大气环境管理水平。

1. 实施城市空气质量达标进位:

方案要求编制实施空气质量限期达标规划,明确达标时限、路线图及重点任务,并向社会公开。扎实开展达标县(市、区)创建,已达标的县(市、区)要持续巩固达标成果。各县(市、区)要坚持目标导向,加强攻坚力度,确保完成“十四五”空气质量改善目标。

2. 积极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

方案要求健全完善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机制,提升空气质量预测预报能力,规范重污染天气预警、启动、响应、解除工作流程,加强应急减排清单标准化管理,实施动态更新调整。综合采取远程监控、入企监督指导、污染高值预警、实地监测溯源、综合分析应对等方式,全面提升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实效。

3. 深入开展企业绿色化改造:

方案按照《许昌市加快数字化转型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行动计划(2024-2025年)》要求,分行业建立企业绿色化改造培育清单,加快培育一批绩效水平高、行业带动强的绿色标杆企业。支持钢铁、铸造、建材、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企业通过设备更新、技术改造、治理升级等措施提升环境绩效等级,带动全市工业企业治理能力整体提升。

加强能力建设:提升监管执法效能

方案通过提升监测监控能力、严格大气环境执法监管、加强决策科技支撑等措施,加强能力建设,提升监管执法效能。

1. 提升监测监控能力:

方案要求持续优化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健全生态环境监测质量控制体系,强化监测质量监督管理,推进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和监测能力现代化。定期更新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开展排污许可证质量核查,依法将自动监测要求载入排污许可证,督促排污单位依法安装、使用自动监控设施,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2. 严格大气环境执法监管:

方案要求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充分利用在线监控、走航监测、用电监管、无人机等技术手段,提升非现场监管能力。加强执法监测监控联动,重点查处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旁路偷排、未安装或不正常运行治污设施、超标排放、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

3. 加强决策科技支撑:

方案要求加快智慧环保系统建设,推动公安、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气象、电力等相关部门涉生态环境治理监管数据、视频信号与生态环境部门互联共享。强化数据分析技术应用,精准管控高值热点区域。

压实工作责任:汇聚治污合力

方案强调压实工作责任,汇聚治污合力,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见效。

1. 加强组织领导:

方案要求各县(市、区)要组织编制本地空气质量改善行动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治理任务和保障措施,细化职责分工,建立任务清单台账,推动各项任务有力有序完成。各有关部门制定出台相关政策时要统筹考虑空气质量持续改善需要,组织编制本领域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2. 严格督导考核:

方案将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作为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完成空气质量改善目标的县(市、区)给予激励;对未完成空气质量改善目标的县(市、区),从资金分配、项目审批、责任追究等方面实施惩戒,对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实施公开约谈。

3. 加强政策引导:

方案要求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将大气环境治理作为公共财政支出的重点领域,加大传统产业及集群升级、工业污染治理、铁路专用线建设、环保装备产业等领域信贷融资支持力度,引导社会资本投入。持续推进绿色金融,吸引长期机构投资者投资绿色金融产品。

4. 实施全民行动:

方案要求及时公布空气质量、环境执法、重污染天气应急等信息,倡导全社会“同呼吸共奋斗”。健全公众监督、举报奖励及处理反馈机制,鼓励公众积极提供环境违法行为线索,曝光典型违法案例。大力推动公众参与,强化公民环境意识,倡导志愿服务行动,鼓励从自身做起,形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

常见问题解答

1. 许昌市空气质量现状如何?

许昌市近年来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但仍面临着一定的挑战,主要表现在细颗粒物(PM2.5)浓度仍高于国家标准,重污染天气仍然存在。

2. 行动方案的目标是什么?

到2025年,许昌市细颗粒物(PM2.5)浓度低于41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73.5%,重污染天数比例低于1.6%,完成生态环境部下达的阶段性空气质量控制目标和省下达的“十四五”氮氧化物和VOCs总量减排任务。

3. 行动方案有哪些亮点?

方案的亮点在于:一是目标明确,措施具体,具有可操作性;二是注重系统治理,从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等多个方面入手,构建了多维度、全覆盖的治理体系;三是加强科技支撑,积极运用智慧环保系统,提升监管执法效能;四是注重公众参与,倡导全民行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4. 行动方案的实施有哪些挑战?

方案的实施面临着一些挑战,如:传统产业转型升级难度较大,清洁能源发展需要加大投入,部分企业环保意识仍然有待提高,等等。

5. 如何确保行动方案的有效实施?

要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严格督导考核,加大政策引导,实施全民行动,形成合力,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见效。

6. 未来许昌市的空气质量将如何发展?

随着行动方案的实施,许昌市的空气质量将得到持续改善,蓝天白云将成为常态,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将进一步提升。

结论

许昌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方案的发布,标志着许昌市打好蓝天保卫战进入新的阶段。相信在各级政府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许昌市必将打赢这场蓝天保卫战,为人民群众创造更加美好的生活环境。